女童指遭父強姦改口供 兩女一男被控威嚇女童作假口供
發布時間: 2019/01/25 18:17
最後更新: 2019/01/25 18:32
巴士司機涉強姦親生女兒案,涉案女童早前於庭上作供時推翻證供,承認因父親拒送新手機而誣告父親強姦,法官日前指證據不足,故引導陪審團裁定司機所有罪名不成立。
事隔兩天,3名人士就涉威嚇女童於庭上作假證供而被捕,兩女一男被告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,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,被告暫毋須答辯,押後至3月8日再訊,期間3人需還押。
涉案3名被告均以英文字母代表,包括42歲男子及兩名40歲及65歲女子,3人被控於去年10月20日至今年1月16日之間串謀妨害司法公正,威嚇女童X於庭上作出虛假口供,案件押後以待律政司法律意見。
裁判官頒令,禁制傳媒報道有關X的姓名、職業、住址及案發地點等,與及與各被告的關係。
案件上周於高等法院開審,涉案巴士司機被控於2015年至2017年10月14日期間,7次於寓所內性侵犯現年15歲的親生女兒,司機否認5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受審。
惟事主出庭接受辯方盤問期間,突然推翻證供,承認因父親拒送新手機及偏心弟弟而誣告父親,更解釋她乘父親自瀆後,取去沾有父親精液的廁紙,並將精液抹到自己的陰道及內褲上。
法官其後指由於女童已承認誣告父親,因此證據不足以支持控罪,隨後引導陪審團裁定司機7項罪名全部不成立。據了解,警方當時表示將會調查女童推翻口供一事,但無論調查結果如何,均無法影響本性侵案件的裁決。